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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之本然之体不可见,观此则可见无体之体。
日新是只管运行流行,生生不已。天地间,非特人为最灵,自家心,便是鸟兽草木之心,但人受天地之中而生耳。
程颢对德性与知识做出明确的区分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人们说,中国哲学缺乏系统的论证,朱子哲学虽然缺乏形式上的严格论证,但是,它是有内在逻辑的。看来,仁字只是个浑沦底道理。普遍法则当然是普遍适用的,但是在不同事物中的表现又是不同的,如何认识这些不同,正是道问学所要解决的。所谓溥博渊泉而时出之。
朱子重视运用理性的分析方法,在细微之处辨析,因此,要铢铢而称、寸寸而度。圣贤所言为学之序,例如此须先自外面分明有形象处把捉扶竖起来,不如今人动便说正心诚意,却打入无形影无稽考处去也。生命之理又有其极,即至极之理。
谓无私便是仁,则不可。[98]《朱子语类》卷九十五,第2455页。格其忠,必将顺其美,匡救其恶,不幸而仗节死义。因此,他强调格物最终要回到自身,在自家身上穷格。
仁是根,恻隐是萌芽,亲亲、仁民、爱物,便是推广到枝叶处。……至于物,亦莫不然。
这个心就是天地生物之心,人与鸟兽草木是一样的,就生命的内在价值而言,人心与鸟兽草木之心是息息相通的,故无贵贱优劣之分。但是,正因为具体的人性与物性,即气质之性,是普遍的生理在人与物中的实现,因此,在动物身上也有不同程度的体现,一些动物表现出有些明处,便自不昧,因而值得尊重。总之,在朱子看来,人类能不能与自然和谐共处,关键取决于人类的活动。人却事事理会得些,便却泛泛,所以易昏。
但问题恰恰在于,理是不是超时空的精神实体或理念?是不是客观实在?朱子认为,理作为天即自然界创生万物所依据的原理,虽然是生物之本,却不是超时空的独立实体,它只能在时空中存在。[37]人物之别,不在有无天命之性,而在气禀之异。爱是人的最本真的情感,以此为德,说明朱子的德性之学是建立在人的真实情感之上的,不是某种抽象理性。[111]从根本上说,义是从属于仁的。
才专说,便一向向利上去。彼谓心有知觉者,可以见仁之包乎智矣,而非仁智所以得名之实也。
天地人物有一条脉络相贯,这条脉络就是生理即仁,而仁就在人的心里,故求仁之切要,在不失其本心而已,本心即仁体。他认为植物也是生命,来自自然界的生理,但是,与动物又有区别。
致知,是吾心无所不知。公之所以为仁的前提,因为公在仁之前[98],公了方能仁,私便不能仁[99]。知道万物之生理便能唤起自家的仁心爱心,知与情(仁爱)是合一的。但所谓生意,显然有情感、意向、目的等意义,这是无情之情,无目的的目的,也就是无心而有心,即天地生物之心。二人都认为,人禀理之全体而为仁,故能推。那么,朱子是怎样解决义和利的关系问题的? 事实上,朱子很关心人类的利益,但他不是人类中心论者,他在关心人类利益的同时,也很关心万物的利益和权利。
所谓实体,非就事物上见不得。如朽木无所用,止可付之爨灶,是无生意矣。
一忘一助,二者盖胥失之,而知觉之云者,于圣人所示乐山、能守之气象尤不相似,子尚安得复以此而论仁哉?[81] 朱子主要批评了关于仁的两种说法,一是泛言同体,一是专言知觉。又如所谓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,天道福善祸淫,这便自分明有个人在里主宰相似。
自家知得物之理如此,则因其理之自然而应之,便见合内外之理。但这正是朱子格物之学的独特之处,他不是将万物仅仅视为认识、改造的物理对象,而是视为自然界生命有机体的组成部分,因而以求其至善为根本要求。
若枯枝老叶,便觉憔悴,盖气行已过也。无私便是公,公而后能仁,仁而后能同体。认得为己,何所不至?若不有诸己,自不与己相干。余正叔谓:无私欲是仁。
仁是在关系中存在的,仁的实现是亲亲、仁民、爱物。只为不公,所以蔽塞了出不来。
物受天地之偏气,所以禽兽横生,草木头生向下,尾反在上。爱是人的本真的内在情感,但是,在未能将爱施之于万物之前,是不能言同体的。
就是说,人与万物皆禀此生理,因而是同源的,只是人能将此生理推之于万物,而物则不能推。只有这样,才能说明生的意义。
虽然在认识的层面上,在人与自然界的万物之间,建立了主体与客体、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,提出了一些认识方法。这种理性不能被归结为实用理性,因为它是有价值理想的,不只是为了功利目的。第三节何为格物、为何格物 格物致知是朱子哲学的重要内容,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朱子哲学的特质。仲夏斩阳木,仲冬斩阴木,皆是顺阴阳道理。
这就又回到生的问题上,且说明生之德是极好至善的。气是时空中的存在,能凝聚生物。
如万物为一,只是说得仁之量。问:天地之心,天地之理。
久后会通,粗底便是精,小底便是大,这便是理之一本处。盖言理,则无可捉摸,物有时而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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